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 ”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努力营造有利于本市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 >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24号)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报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鼓励本市各类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其在公关创新、带徒传技、交流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新建及追加资助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共20个。
(二)申报条件
1.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该是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等奖项获得者,或2018年及之前获得市级首席技师资助的高技能人才,在职在聘。工作室可建在技能大师所在用人单位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4号)中相应规定执行。
2.2016年及之前已建立并获得资助的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经主管单位期满考核评定为运作情况优良,且已明确制定了下一阶段创新创造、带徒培训等工作任务及目标,并有相应的人、财、物保障的,可申报追加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4号)中相应规定执行。
3.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如果带头人曾发生过变更的,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变更的次年起,运作满一年的可申报追加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4号)中相应规定执行。
已获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和追加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名额
以各主管委办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及市级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为推荐主体,每个主管部门只可推荐1个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如需追加资助的,按实际运作情况和需求申报,不作名额限制。
(四)申报程序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委办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或市级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推荐的名额、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确定候选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工作室进行实地考察及专家评审,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并将资助资金下拨至申报单位。
二、2020年首席技师资助申报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鼓励本市各类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首席技师的带动作用。
2020年,新建及追加资助首席技师项目共200个。
(二)申报条件
1.本市各类企业、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拔聘用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或技能培训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同水平)的高技能人才为“首席技师”。已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用人单位可申报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2.2016年及之前已获得过市级资助的首席技师千人计划项目中,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经主管单位期满考核评定为运作情况优良,且已明确制定了下一阶段创新创造、带徒培训等工作任务及目标,并有相应的人、财、物保障的,可申报追加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首席技师项目,如果首席技师曾发生过变更的,自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变更的次年起运作满一年的可申报追加资助。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已获首席技师资助和追加资助、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主管委办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及市级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应按分配名额推荐新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已获资助首席技师如需追加资助的,按实际运作情况和需求申报,不作名额限制。
(四)申报程序
首席技师资助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主管委办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在沪企业、本市控股(集团)公司或市级行业协会报送材料。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推荐的名额、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确定候选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后按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中,如申报单位属于市经济信息委管理的高技能人才基地或经济信息化领域民营企业的,申报材料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受理并复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并将资助资金下拨至申报单位。
三、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变更须知
在资助期内,如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项目带头人出现转岗、退休、考评不合格等情况,且无法在原工作室或团队的带头人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所在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相关工作由其他高技能人才继续领衔完成,可申请变更。其中,新拟任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应已获得过首席技师工作资助。变更程序和申报材料参照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的规定执行,并应出具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
四、受理时间
2020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资助申报的受理时间为5月13日—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
各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组织开展各资助项目的初审工作,确定候选项目后,由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技师协会在线申报平台(http://www.jnsh.org.cn/submit.html)的对应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入口所需的登录帐号信息将由市技师协会发放至各主管单位。
同时,另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从上海市技师协会在线申报平台生成打印的申报表(一式二份,需盖章)。
2、各类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
3、《2020年本市高技能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盖章),对2020年申报的各类资助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排序。该汇总表及排序将作为各项目评审参考的重要依据。
各资助项目的申报表样表及填表说明、《2020年本市高技能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2020年新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申报名额》等材料请至上海市技师协会在线申报平台(http://www.jnsh.org.cn/submit.html)查询、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
1、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行业协会等申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上海市技师协会
联系人: 沈洁 62411384 陆奕32035331
地 址:天山路1800号7号楼404室 传 真:62289424
电子邮箱:jsxh1800@sina.com
2、市经济信息委管理的高技能人才基地或经济信息化领域民营企业申报的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朱尹默 联系电话:23112632
地 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511室 传 真:63584553
电子邮箱:zhuym@sheitc.sh.gov.cn
(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在网上申报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致电上海海盾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陈奇、董键 联系电话:64180622、54488065
(三)政策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陆瑞芳 联系电话:23110195 18018886148
附件:沪人社职[2020]143号(关于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